赵晓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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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明律师,执业证号:14401200510837320   联系电话:13719180168   电子邮箱:zxmlaw@163.com


合作理念:赵晓明律师希望能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实践能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维护和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刑事案件主要有:为死刑罪被告人李X球制毒贩毒案件、张X兴贩毒案件、刘X花故意杀人案件作从轻辩护,为邓X国贪污、郑X国受贿案件、王X军挪用公款、李X职务侵占等职务犯罪作减轻辩护,为蒋X妨害公务、黄X群敲诈勒索罪等案件作无罪辩护,法院大多采纳了辩护意见。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不予逮捕、不予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的案件。


—— 个人简历 ——

一、教育和工作背景

赵晓明律师,1996年取得律师资格,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本科学历。曾在国企、外企从事法务和管理工作多年,2005年执业于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为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申诉再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合规与内控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实习律师考核委委员;同时还担任北海国际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二、业务成果和经验

赵晓明律师在长期执业过程中,办理了大量的诉讼案件,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特别是对公司治理及风控、房地产纠纷、经济犯罪刑事辩护等领域有较深入研究,擅长处理疑难民商案件和重大刑事案件。

曾作为主办律师参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主持的部分烂尾地块的盘活工作,并代理80余名被拆迁人通过诉讼,成功解决广州市荔湾区带河路“惠城花园”烂尾楼的回迁问题。在2007年度获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社会稳定奖,在2008年办理《“惠城花园”群体回迁案件》荣获广东省律师协会“律师业务典型案例”二等奖。

代理过50多家债权人申请中山市时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破产案件,参与飞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华显光电有限公司破产分配案件,参与上海旭统精密电子有限公司、成都南联食品包装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

多次应羊城晚报、新快报等媒体的邀请,作为嘉宾向读者解答有关法律问题。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的企业主要有(排名不分先后):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郑州)中安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西南交大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东梁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广星房地产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广州市云龙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五湖四海水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广州市月亮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

美臻(广州)贸易有限公司

广东广城担保有限公司

广州市普东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金鹏科讯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华台鞋业(东莞)有限公司

深圳市昌华生物医学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世纪晟科技有限公司及关联公司

广西三八六一母婴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等等数十余家企业。


赵晓明律师能针对顾问单位的行业特点设计风险防范法律体系,协助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降低经营风险。多次采用诉讼及非诉讼手段,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挽回巨额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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